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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3/2
發文日期:2016/3/2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50019515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公司105年02月25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依申請書件所示,專任工程人員顏森霖君(技證字第006831號)聘任日期為105年02月25日,原專任工程人員林大為君(技證字第010917號)離職日期為105年02月25日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晟泰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丙Q字第Q00102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林英泰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22*****)。
(四)專任工程人員:顏森霖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00*****;技證字第006831號)。
(五)營業地址:雲林縣口湖鄉水井村水井路17之2號1樓。
(六)資本額:新台幣3,000,000元整。
三、原專任工程人員:林大為(技證字第010917號)。變更後專任工程人員:顏森霖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00*****;技證字第006831號)。
四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晟泰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顏森霖 君、林大為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